工地开工、封顶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了

今日镇江讯  为了图个吉利,或增加喜庆庆祝气氛,建筑工地常有开工、封顶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但明年起,市区建成区内,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不能“任性”了。

20日,市住建局发布通知指出,为了更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工程建设单位及职工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拉横幅标语、LED屏播放标语、在工地内公共宣传栏张贴禁放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禁放宣传,确保工地管理人员及工人知晓相关政策,杜绝在开工、封顶等庆典时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禁令的,除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外,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市及丹徒、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建筑工地日常检查,近期集中对禁放区内建筑工地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发放禁放告知书,填写建筑工地烟花爆竹全面禁放工作网络联系表,同时开展全面摸排,掌握工地开工、楼盘封顶等相关信息,做好事前提醒。在元旦、春节(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市及丹徒、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提醒建筑工地负责人,督促工地留守人员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要求,发现禁放区建筑工地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通报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通讯员 陈生)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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