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送长辈的年礼是过期食品 大润发京口店十倍赔偿

今日镇江讯  春节带上礼品给长辈拜个年,本是件高兴的事。可市民朱先生遇到事,不但没让长辈高兴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闹心。原来,春节前他女儿在大润发京口店买的“礼品”是过期的。今日,朱先生到大润发京口店讨说法,最终获得该店十倍的赔偿。

2月14日下午,家住小米山路花园新村的朱小姐在大润发京口店购买了3袋由江苏欣莲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欣莲欣”牌燕麦片,作为过年礼品之一,在到扬中给长辈拜年时分别送给了奶奶、外公和舅舅。舅舅在准备食用时,无意中发现外甥女送的“欣莲欣”牌燕麦是过期食品,即打电话给朱小姐的父亲朱先生。接到期此电话,朱先生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当场在电话中向舅大爷赔不是。

为了安慰舅大爷,20日,朱先生叫女儿去大润发京口店又买了两袋“欣莲欣”牌燕麦片,回家查看后发现,保质期12个月的“欣莲欣”牌燕麦片,生产日期是2016年10月16日,已过期了4个多月。为了讨个说法,朱先生今日给新闻热线进行了投诉。

记者查看了朱先生的两张购物小票上都盖有“镇江京口商业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所购物品是“欣莲欣中老年加钙燕麦片”,价格为19.8元;袋子上印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16日,保质期为12个月。

昨日下午,记者陪朱先生一起来到大润发京口店的售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得知来意后,分别联系了售后服务的负责人王女士和杂货科的俞科长,对于朱先提出的合理要求,两人均没有完全答应,以柜台服务员收入不高为由,只同意拿200元来解决此事,而朱先生则要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此事。最终,两人商量后对朱先生作出了十倍赔偿。朱先生对此决定表示接受,并提出了超市应加强过期食品的管理等建议。(全媒体记者 曹海滨)

编辑:缪小兵

(作者:曹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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