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镇江提出新目标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10月27日)从镇江市民政局获悉,日前,镇江市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救助覆盖面有效拓宽,救助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到2035年,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

《方案》重点围绕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专项社会救助、规范急难社会救助、扩大社会力量参与、优化救助服务机制六个层面提出22项具体任务,每一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

《方案》突出增强兜底功能、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能力,体现出五大“新”亮点。一是拓宽了救助覆盖面。按照家庭经济状况、致困原因、急难程度将救助对象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急难对象等多个救助层级,根据救助需求,实施差异化分类救助。《方案》提出,完善按户保和按人保相结合的低保制度,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户籍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逐步取消急难型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将专项救助的范围从低保、特困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二是提升了救助标准。《方案》提出,实行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起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20%和30%确定。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

三是拓展了救助服务方式。完善“物质+服务”综合社会救助方式。《方案》提出,坚持发放救助金、实物救助的同时,大力发展服务类救助。

四是构建了智慧救助体系。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社会救助领域,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依托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库,汇集共享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为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实施精准救助提供支撑。

五是提升了救助能力。夯实基层力量按照社会救助对象数量、人员结构等因素完善救助机构、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社会救助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困难群众身边。(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俞镇)

编辑:缪小兵

(作者: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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