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产改推出重大利好政策 高技能人才可“越级”申报职称

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衔接,明确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职称由市总工会牵头。这是我市为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开辟的快捷通道,也是我市推进产改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利好政策。今后,高技能人才可“越级”申报相应职称。

长期以来,由于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分属两条不同“赛道”,导致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受限,难以突破职业发展“天花板”,对全市产业工人队伍专业化、高端化也有一定影响。当前,我市正实施产业强市一号战略,迫切需要培育一批既有技能,又懂技术的“双师型”人才队伍。为此,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主动作为,切实为产业工人铺就职业发展光明前景。

记者获悉,此次贯通政策主要包括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8大类职称。职工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的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的副高级职称。

“此次申报淡化了学历要求,强化了技能贡献。不将学历、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取得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可‘越级’到相应职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处长乔木解释道,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职称。(记者 朱浩 通讯员 范翊 吴海军 马原)

编辑:万嘉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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