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坑酒驾司机制造事故  丹阳三男子“守株待兔”敲诈钱财受严惩


今日镇江讯      丹阳籍男子徐某、王某、吴某,多次在饭店外蹲点守候酒驾司机。然后,利用他们担心酒驾后被处理的恐惧心理,以追尾碰瓷方式对这些司机进行敲诈勒索,数额累计竟然达七万余元!18日,丹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保险诈骗罪,对两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批准逮捕,吴某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检方介绍,今年3月24日深夜11时许,被害人刘先生在丹阳丹北镇后巷某面馆喝酒。酒后,刘先生驾驶自己的小轿车离开。25日凌晨2时许,刘先生莫名其妙被一辆白色宝马越野车追尾,随后双方报警处理。在等待交警赶来的过程中,来了一辆别克商务车,车上走下一肥胖男子,该男子自称与宝马车主相识,后三人在现场协商事故处理问题。

在交谈过程中,二人肯定刘先生是酒后驾驶,并提出让刘先生赔钱私了,后刘先生驾车离开。次日,刘先生主动到交警大队反映追尾问题并接受了行政处罚,但隐瞒了其酒后驾驶的事实。

事后,对方约刘先生私下见面并索要赔偿,不然就报警揭露酒驾事实。最终,刘先生迫于巨大压力,支付了对方1.2万元。

检方告诉记者,丹阳交警大队后巷中队在处理这一起事故中发现疑点,后丹阳市公安局经过审查,于5月2日立案侦查。至此,此案告破。

警方经充分调查后发现,受害者远不止刘先生一个人。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吴某成立犯罪团伙,并形成一套作案体系:由吴某提供未修好的宝马越野车,王某驾驶别克商务车尾随目标后通知徐某。徐某驾驶宝马越野车故意追尾制造事故,从而对酒驾司机实施敲诈勒索。

警方查明,短短三个月时间,三犯罪嫌疑人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高达5起,敲诈数额累计竟然逾七万元。

恶劣的是,成功作案后,徐某、王某、吴某明知是故意制造事故,但仍由吴某至两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理赔手续。期间,骗取保险金共计3.66万余元。

结合此案,丹阳检察官提醒:犯罪行为应制裁,酒后驾车也不可为。徐某、王某、吴某多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酒驾司机进行敲诈勒索并骗取保险金,已经严重损害被害人财产权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涉嫌敲诈勒索及保险诈骗罪,应当根据刑事法律予以处罚。

“但纵观该案不难发现,犯罪分子抓住的即是被害人的侥幸心理,认为酒后驾车不一定会被发现”,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因此,对于酒后驾车的行为应坚决杜绝,既是保护自身安全,也是剥夺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检察官同时指出,此案还反映出另一个“漏洞”,即相关保险公司应严谨事故理赔审查程序,切莫让犯罪分子抓住理赔漏洞。(通讯员  单健 嘉欣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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