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18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新鲜出炉!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发布2018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125元。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月缴费工资上限为6057元,下限为2940元;2019年起1月1日起月缴费工资下限执行3125元/月的标准。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参保人员计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要根据省公布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省人社厅每年公布的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近期,省人社厅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为贯彻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从2018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同时,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年初已一次性缴纳了全年的养老、医保费用,今年内社保基数标准维持不变,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那么,如果少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对个人会有什么影响?据介绍,少报社保缴费基数,会直接影响到个人可享受的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影响退休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缴费工资越高,基础养老金也会越高,同时个人累计账户金额也会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越高;影响医保个人账户每年划入多少“救命钱”,在职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根据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划入,如果缴费基数报少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职工待遇;同时,还会影响发生工伤时能享受多少伤残补助待遇,工伤残津贴、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待遇的发放,都参照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计算。少报缴费基数单位省了小钱,却给工伤职工享受伤残补助待遇带来较大损失。(通讯员 王翔  全媒体记者 竺捷)

编辑:缪小兵

(作者:竺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