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镇江又有两个地方要拆迁了,快看看有你家吗?

好消息,小编从中国镇江网获悉,润州区和高新区近日发布了相关征收信息,快看看有你家吗?

01

南山街道下黄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润州区人民政府拟于10月份启动下黄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房屋搬迁,该项目涉及约93户、2.6万㎡。

02

北湾城中村改造项目

镇江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镇高房征告字〔2018〕1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镇江市人民政府对北湾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镇高房征字〔2018〕1号),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镇江高新区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镇江市润州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房屋征收范围:南至乔家门路,西至扬溧高速,北至团山路,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范围图)。

四、征收补偿方案:


1. 征收政策:《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


2. 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标准由该项目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解决安置的,在房屋价值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该补偿价值的15%给予补助


对非住宅房屋一般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3. 住宅房源情况及过渡期限:


①现房:茶砚山庄、御桥嘉苑、兴润家园,过渡期限均为6个月。


②期房:龚家湾安置小区(暂定名),高层。过渡期限30个月。


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搬迁交房的先后顺序选房。现房安置地点房源数量有限,选完为止。安置房不计算楼层差价。


③最小户型面积经济适用房:龚家湾安置小区(暂定名),高层,期房。过渡期限30个月。


4、搬迁过渡方式: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偿。


5、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


6、奖励办法:

第一奖励期(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万元,另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奖励费总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第二奖励期(第一奖励期结束至签约期限结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0.5万元,另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50元。奖励费总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奖励。


被征收人如对《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镇高房征字〔2018〕1号)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25日

编辑:万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