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线筑得牢 清明全市未发生森林火情

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

今日镇江讯  记者7日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市各地林区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情,圆满实现了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零火情”目标。

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踏青人员增多,给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隐患。我市迅速采取措施,抓实“五个强化”,筑牢“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地块和人员,确保责任、措施、监管、人员、预案“五落实”。

森林防火宣传

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3月15日至4月15日)活动,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在林区进山道口设立警示标牌、悬挂宣传标语,在墓区以“鲜花换纸钱”的方式倡导文明祭祀,重点区域还建有永久宣传牌547个、语音播报器152个。

强化火源管理。各瞭望台(哨)和护林员全天守候,密切监视火情。各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值班检查,严禁火种上山。对重点防火区域,采取人工割除、清理的方法打造隔离带,对可燃物提前清理,消除火灾隐患。在部分林区的主要墓区建设集中焚烧池或祭奠台超过100个,切实做到路口有人守、山上有人看、坟头有人管。

提前清理树下枯枝落叶

强化扑救准备。提前做好装备、机具和物资准备及检修维护,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1086名护林员一线严防死守。各级森林防灭火部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11支248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和52支1093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相对集中食宿,补齐备足各种扑火物资,24小时待命,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

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在保护森林资源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各类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把各类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洪刚俊 方良龙 印文风)

编辑:陆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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