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丹阳市公安局”的印章也敢私刻 胆大!两男子为拼业绩竟一再私刻假章

今日镇江讯  买新车、置换二手车,手续不全怎么办?丹阳籍男子王某、林某是丹阳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为了争取到品牌车总公司的优惠补贴,并从中赚取业绩,竟然私刻并使用多枚假章,妄想蒙混过关!11日,丹阳检方告诉记者,岂料侦查人员火眼金睛,两人被抓时,抽屉内的四枚假章一同被扣押。其中,居然还包括一枚“丹阳市公安局”的假印章!

检方介绍,2014年8月的一天,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有个客户要来贷款买车,并且需要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王某就在淘宝网“**印章”的店铺购买了“丹阳市**机械公司”的印章,准备为客户制作工作收入证明。此后,因客户不需要办理按揭贷款而未使用该印章。

2014年10月一天,王某接待了一个买车的客户,客户是公安机关的一名民警。王某对这名民警说,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只要出具身份证明,可以有购车优惠。但之后客户一直未及时提供证明。

为了尽快达成车辆买卖交易,王某还是在“**印章”店铺,花了66元钱刻了一枚假的“丹阳市公安局”的印章。最终,王某如愿以偿。

检方另外查明,因为某客户不符合旧车置换补贴条件,王某和林某便共谋,由林某通过他人先后在淘宝店铺定制“丹阳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丹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各一枚。随后,王某使用“丹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用于制作虚假婚姻关系证明,用作旧车置换补贴申报材料。

归案后,王某、林某均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检方认为,王某通过网络让他人伪造公司印章并购买,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王某、林某通过网络让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并购买,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丹阳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意见,并于近日作出判决:王某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林某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一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3000元。(通讯员 徐薇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缪小兵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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