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金不换” 镇江市检察院护航生态环境

今日镇江讯  为增进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6月2日,在“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镇江市检察院以“守护美丽镇江——检察在行动”为主题,举办第39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镇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以及新闻媒体记者近30人应邀走进市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开展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做法成效和担当作为。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里的这些设备主要检测哪些领域?怎么取样?检察办案中心有哪些办案场所?这些办案场所分别都有什么功能?”通过讲解员的讲解,来宾们逐一“解锁”检察办案中心各个区域,对检察工作和检察职能有了更为直观地了解。

在新闻发布会环节,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金庆华从办案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做法两个方面,向与会嘉宾通报了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做法成效。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3件105人,提起公诉234件598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3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2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两打”专项表现突出集体,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环境资源典型案例,8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随后,市检察院、丹徒区检察院、京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分别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刚才提到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两打’专项行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开展了哪些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是长期战略,需要常抓不懈,请问检察机关对下一步工作有什么具体打算?”在媒体提问环节,面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张自旭、第六检察部主任靳明均一一进行了回应。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时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实干担当作为,切实当好镇江生态检察卫士,为“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图/文 通讯员 王聪 蒋飞 朱苏媛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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