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治热点

★在今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期间,国家安全机关对近年来通过举报受理电话和网站主动提供举报线索,为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制止和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作出贡献的举报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了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办理类似案件,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进行释法说理,但不得代替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作为案件处理决定的直接依据。

★最高检、共青团中央近期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启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共同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公交车行驶中有谩骂、殴打驾驶员,或者抢夺方向盘等妨碍行车安全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最高可追刑责。

★浙江将打击招标投标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行动。(据新华社)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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