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踢坏电梯门 却不料已经触法

今日镇江讯  日前,句容市检察院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取保候审,教育犯罪嫌疑人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经审查查明: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某小区乘坐该单元电梯过程中,因家庭矛盾与家人发生争吵,为泄私愤,随意踢踹电梯门多脚,导致电梯损坏,无法正常运行,其发现电梯损坏后未采取措施自行离开,经物业部门调监控视频报警后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损电梯修理需1.6万多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共场合任意毁坏公共财物2000元以上,给该单元的居民通行造成不便,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涉嫌寻衅滋事罪。

此案移送至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为泄私愤,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正当的职业,无刑事前科,此次犯罪属一时冲动的激情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犯罪后积极悔罪。为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联合刑事执行检察部积极挽救犯罪嫌疑人,主动调查了解被损电梯的损坏及物业经济损失状况,了解其家人的经济状况,并与其家人沟通代为赔偿等问题。

经多方努力协调,犯罪嫌疑人家人与物业最终达成分期赔偿协议,由物业出具了谅解书。句容市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要求其以此为戒,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依法行事,做守法公民,并等待法律最后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看似一时冲动鲁莽,为发泄私愤而触犯法律,得不偿失。(通讯员 莫婷娟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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