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  为民“排雷”,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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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电梯里怎么多了一些安全使用警示标语?”“电梯里张贴的各种杂乱的广告也被清理了!”日前,前往大港街道瑞鑫嘉园检查电梯安全隐患处理情况的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电梯里听到乘电梯的两个居民在谈论。

2019年初,开发区检察院了解到,辖区内大港街道、丁岗镇的拆迁安置小区存在电梯安全隐患,就像一个个“雷”,随时会“爆炸”,危及到居民的生命安全。检察干警通过大量排查,最终锁定8个存在电梯安全隐患的小区,有的电梯没有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说明以及电梯使用登记标志,部分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未接通电源……开发区检察院于2019年3月26日对此立案审查,并迅速向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全面检查,为居民安全出行全面“排雷”。

现场检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察建议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涉案的八家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约谈电梯负责人以及电梯维保负责人;召集20家安置房的电梯负责人、维保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安置房电梯安全会议,专题学习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开展安置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此外,还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增加电梯半月维护保养项目的通知》,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增加电梯半月维护保养项目电梯“使用登记证书”,规定已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为防止问题反弹,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分别于同年5月24日和6月17日,先后两次来到瑞鑫嘉园等小区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现场发现,小区的电梯内贴上了新的检验标志、新的安全使用说明证书,各种杂乱的广告也被清理干净,电梯安全得到保障。

“电梯安全有保障了,不怕再被困在电梯里了……”离开时,远远又听到几个等电梯的居民在讨论着。(通讯员 郝光春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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