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照执行:法院执行有温度 修复破碎母女情

今日镇江讯   “妈!”“哎!”时隔三年,高女士终于再次听到了自己亲生女儿喊自己一声妈妈。母女二人紧紧相拥一起,眼角还挂着喜悦的泪水,这是丹徒法院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画面。

小霞与妈妈的矛盾还要从若干年前说起。2010年,高女士与前夫离婚,小霞由父亲抚养,高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后因物价增高和上学、生活开支需要,小霞于2013年底将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每月的抚养费,经审理,法院判决高女士每月给付小霞生活费350元,并承担其医疗费、教育费的二分之一。

但时间久了,与前夫离婚后的高女士越来越疏于对女儿的关心和照顾,女儿生病也不能陪在身边,导致小霞对母亲较为反感,父女二人一直不愿意与高女士相见,高女士也因此不愿按时支付每月的抚养费。2016年,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了抚养费一万余元。

今年年初,执行局再次受理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员闫程承办该案后,认为调解才是妥善解决纠纷的办法。此时正值暑假,闫程将中考结束的小霞和被执行人高女士一起约到法院,希望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经过执行员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劝说,高女士逐渐意识到自己多年来一直把对前夫和婚姻失败的不满强加在女儿身上,而疏忽了对女儿的关心,以致于现在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当场自责落泪。已经初中毕业的女儿也在谈话过程中体谅到母亲这些年的不易,从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到离开时的拥抱,两人多年的心结得以解开,最终高女士心甘情愿地将抚养费转账给了小霞父亲。   (通讯员 涂蕾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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