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新区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今日镇江讯   今天(27日),记者从镇江市纪委监委获悉,镇江高新区纪工委就蒋家门社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中称,2016年1月,蒋家门社区为民主理财小组代表聚餐提供白酒饮用;2016年10月、12月,组织参加“两委”、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公款聚餐饮酒,共计花费9078元,其中酒水3528元。

蒋家门社区在2016年8月区“两办”已下发《关于在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的通知》后,仍用公款购酒,并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和参与“两委”、人大选举的工作人员公款聚餐饮酒,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

2018年12月,镇江高新区纪工委给予蒋家门社区党支部书记钟慧、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卢金喜、原党支部副书记、会计蒋永春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党支部委员朱海林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费用被追缴。(通讯员  李芝玉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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