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镇江中小学1月22日起放寒假,2月14日开学!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今日镇江讯 1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于2022年1月21日结束,1月22日起放寒假;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2月13日报到,2月14日开学上课,幼儿园参照以上时间执行。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为做好2022年寒假前后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有意义的假期,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作出相关部署,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学期结束阶段的常规管理,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辅导。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控制考试难度,确保命题质量,不得超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号)要求,切实强化旅途防护指导,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两节”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将“双减”要求延伸到假期。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寒假作业的总量进行有效控制,提升作业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鼓励各地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反思,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性作业案例,参加区域及市级案例评比,交流分享好的做法,实现共同提升。各地各校可协同不同部门,创新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困难。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巡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胡冰心 唐守伦)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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