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退费程序和要求  “示范文本”有助于规范校外培训

今日镇江讯 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这也是校外培训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供各培训机构参照使用,成为规范校外培训的新探索。

记者在维权采访中,往往也遇到不少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违规收费”等问题,究其原因与行业内预付费消费模式相关。问题的根源往往埋在了当初所签署合同的“霸王”条款当中,占据优势交易地位的培训机构单方面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

对此,我市教育培训行业协会也早就呼吁行业内通过自律来保障家校双方的权益。如培训费按季度收费,尽量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不过在执行过程中,依然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诱使家长签订不规范合同。

培训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其与家长之间的纠纷,最终仍然需要以合同为依据,依法解决。这样,合同就成为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此次,有关部门推出的拟定示范文本,是朝着依法解决迈出的一步,对于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示范文本”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示范文本”针对现实问题,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另外,还明确了退费程序和要求、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及额度、争议处理解决方式。与此同时,接受培训方的权利和义务亦得以明确。正如专家所指出的,合同是确保培训机构和家长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推出“示范文本”是朝着依法解决迈出的一步。

对此,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相关部门将依法积极行动,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多方齐心协力,不断推动观念的“更新升级”,让家长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并将之作为选择培训机构、依法维权的指南。(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编辑:缪小兵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