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宣判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今日镇江讯  日前,句容首起涉黑涉恶案件在句容市人民法院宣判并召开媒体通报会,涉及罪名有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危险驾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9、10月至2018年4月,本案几被告人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形成了一名被告人为首要分子,二名被告人为重要成员,多名被告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寻衅滋事、强迫卖淫等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判决,分别以抢劫、寻衅滋事、强迫卖淫等罪名对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以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对该犯罪集团的其中二名重要成员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九年;对该犯罪集团其他一般成员分别处以拘役四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对处以五年以上刑期的被告人还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判处了一千元至六万六千元不等的罚金。

另外,句容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积极敦促相关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本案指控认定的违法所得均已经全部追回、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已得到相应的赔偿。(居法苑 庆海)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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