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

今日镇江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23日,由江苏高校区域法制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承办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会化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出席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公丕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龙,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出席研讨会并致辞。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出席研讨会,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开幕式。

公丕祥在致辞时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于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崭新时代命题。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性的前提下行使地方立法权,是新时代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确保每一项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立法"这个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有利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更好地回应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时代挑战。

马明龙在致辞时表示,自2015年镇江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相继出台了12部创制性、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法规,其中《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是全国全省首创。在社会治理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不断加快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格局。今年,镇江申报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将努力为本地区乃至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他希望镇江的实践经验能为研讨会提供一些启发,镇江也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实践探索,将顶层设计和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能落实、易操作、出实效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路径,助力镇江更好"跑起来"。

付子堂表示,本次会议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立法",在反映两个协同创新中心各自特色及其相互关联的同时,积极回应了国家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深度把脉国家法治建设的结果,既体现了社会情怀与责任,也表明了学术研究应有的社会担当。希望通过本次的研讨会汇集各方智慧,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随后进行的主旨演讲中,曲福田,江苏高校区域法制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宝刚,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祖成,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进行了演讲交流。

下午,围绕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立法"主题,江苏高校区域法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张春莉、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冰、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连勇等10位专家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裔玉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琳出席研讨会。(图/文 全媒体记者 孙晨飞 单杉)

编辑:金凯

(作者:孙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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