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首个联合审查、统一发布的区域性标准出炉!

10月23日,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交通运输厅(委),在南京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区域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审查会。会上来自三省一市行业管理部门、研究院所和相关企业的9名专家对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详细评审,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规定了长三角(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内河通航水域内货运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等船舶水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的配置要求,为三省一市内河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提供了依据。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共同提高长三角区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水平,协同推进区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提升区域水生态质量。为实现长三角港航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奠定了基础。

该标准是长三角区域首个联合审查、统一发布的区域性标准,标准联合审查工作的开展对后续长三角以及其他地区标准一体化工作的推进具有积极地指导意义。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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