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撞车,跑了;还没走多远,又撞了

今日镇江讯  近日,在扬中大道园博园红绿灯路口处,一辆轿车在等待红灯时被另一辆轿车撞了,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经初步勘察,被撞白色轿车左侧保险杠及大灯被撞坏,碎片散落一地;经询问当事人孙某时,孙某称当时自己正在停车等待红灯,突然对面一辆轿车撞了过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对方就将车开走了,随即他就立马报了警。

民警调取事故现场监控,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SUV轿车,根据调取案发路口的监控录像,一路开车沿着扬中大道寻找肇事车辆;在行驶至扬中大道与滨江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时,交警发现路边有三辆轿车相撞,随即下车查看,其中一位驾驶员张某向交警反应称他是被一辆灰色SUV给追尾了,导致他们三车相撞,当他下车查看情况时,SUV驾驶员也从车上下来查看,然后他就闻到了对方身上有很浓烈的酒味。他询问SUV驾驶员是否喝酒了,SUV驾驶员不愿回答,就在车主们纷纷查看自己车辆损失情况时,SUV驾驶员突然驾车跑了,他们已经报警了。经事故现场散落物比对分析,以及调取沿路视频监控录像,确认该车与之前事故中逃逸的车辆相符,正是要追查的肇事逃逸车辆。

正在交警沿路寻找SUV驾驶员时,收到了指挥中心指令称, SUV驾驶员已被城区中队查获。当交警找到SUV驾驶员方某时,方某因醉酒导致神志不清无法清楚表达,轿车车头已被撞得面目全非。次日,待方某酒醒后民警告知其昨晚发生事故时,方某悔恨不已,回忆称当时是真的醉酒到神志不清了,只是感觉撞到了东西,但是不知道撞到什么,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经镇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方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方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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