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今年实施,您关注了吗? 年收入不足6万元,个税暂不扣缴

今日镇江讯 从2021年1月起,优化个税预扣预缴的政策正式生效。对年收入不足6万元的单位员工,今年1月的工资条上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项没有了。个税新政带来的这个变化,您关注到了吗?

作为个税新政的受益者,市民徐先生表示,去年他的月收入超过5000元时,单位当月就要预扣个人所得税。但根据今年1月实施的个税新政,因为去年他全年收入不足6万元,所以,1月份虽然他的工资薪金收入已超过5000元,但单位不用预扣他的个人所得税了。

徐先生所说的个税新政,就是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在其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何理解这一新政?记者日前采访了税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原先个人所得税征缴制度设计时,采取的是“月度预扣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办法,也就是日常我们每个月取得收入的时候,先按照逐月扣除5000元计算预扣。举例说明,原来的预扣预缴办法,1月份当月工资减除5000元预缴,2月份按照1、2月累计收入减除2个5000元预缴,这样到12月份的时候,就是全年收入减除6万元计税。这种计税办法的好处是在减轻个人负担和稳定财政收入之间取得平衡。但在去年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发现,有相当数量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人群,平时按月预缴了个税,但对照个税政策,其全年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在第二年进行年度汇算时就要退还其按月预缴的个税。我市有7万多人属于这种情况。

优化个税预扣预缴的政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按照新政,如果去年全年收入不足6万元,即使今年1月份工资超过5000元也不需要纳税,直至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才需预扣预缴个税。此举将进一步惠及低收入群体,减轻他们的交税负担。

对于政策中的“同一单位”,该负责人还进一步作出了说明。举例小李2020年全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新政。如果小李2020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李2021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全年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新政。(全媒体记者 司马珂)

编辑:陈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