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查处新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案件 涉及10家企业,行政处罚金额90.49万元

今日镇江讯  抓住关键领域,精准发力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月初,该局下达了2021年第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10家企业因涉嫌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累计达到90.49万元。

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特征,聚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其中,镇江新区某鞋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段未按照规定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车间窗户敞开未密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罚款4.8万元,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镇江新区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现场有大量原料砂石、成品砂石露天堆放,堆放现场未密闭,周边也无围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罚款1.45万元,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的这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未报批环评且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扬尘污染、VOCs无组织排放等。(干光磊  李媛)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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