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灵活就业人员2月养老保险费扣款时间延期至18至20日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发布通告,因春节假期(2月11日-17日)将至,2月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扣款时间延期至2月18日-20日。请缴费人于2021年2月17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已签订扣款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并确保卡是激活状态。

根据省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实行按月缴费扣款,可通过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扣款,银行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请务必确保账户资金充足;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款;到工、农、建、中、交和江苏、农商、邮储等银行网点柜台缴款,以及到市人社综合大厅税务窗口缴款。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养老保险费未缴费月度,应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通讯员 王翔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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