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负债77万,再审检察建议解除“债务”

今日镇江讯  “感谢检察官让我卸下了巨额的债务,这下我终于能踏实在家养病了。”当事人老黄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对一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纠纷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法院改判,为背负77万元债务的老黄“松绑”,使他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今天(23日),润州检方披露了具体案情。

2014年,老黄和妻子韦虹私下签了离婚协议书,但为了顾全面子和名声,没有告知儿女,也未办理离婚登记。平时老黄经营一个废品回收站,收入尚可。分居后,好赌的韦虹偶尔来借钱,老黄看在多年的夫妻情分上也会给点。2016年底,不断有人来老黄家催债,问了收债人,老黄才得知短短半年时间内韦虹竟然用家庭生活开支、经营生意等五花八门的理由在外借了数百万元债务,而此时韦虹却联系不上了。

2017年3月,其中四名债权人大徐、老张、老吕、老郑分别将老黄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相关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老黄和韦虹共同偿还借款77万元及利息。老黄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法院的判决书不断发来家里,连本带息的可怕债务和不断上门的催债人让老黄深感绝望。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7年8月老黄意外车祸受伤,同时又检查出肿瘤并进行了手术,废品回收站只好关门歇业。老黄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术后身体恢复得也不好,简直是病困交加,生活举步维艰。

“我真的不知道借钱的事情!我一分钱也没有拿,我为什么要替她还债?”走投无路的老黄找到了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面对检察官,老黄既气愤又激动,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行监督。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受理了老黄的案件。由于韦虹举债时间长,数额巨大,债务涉及人数众多,债主从泰州到镇江都有,很多证据需要从其他地方获取,办案难度可想而知。光是异地调来的卷宗就有好几大本,承办检察官逐页认真查阅,围绕该案核心问题,到老黄家里进行实地调查,正好遇上前来要债的村民,老黄家还算宽敞的客厅都有点挤不下。承办检察官和助理耐心给村民做笔录。承办检察官也仔细询问了老黄的子女并调取了当事人银行卡的银行流水、交易明细等。

通过审慎调查,检方认为,韦虹从2016年7月至12月间,连续密集举债数百万元,远远超出家庭生活及一般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该案判决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遂按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再审认为,借款虽发生在韦虹和老黄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借条是韦虹以个人名义出具的,银行转账也由其个人收款,债权人无证据证明该案借款是韦虹和老黄夫妻双方共同借的;而且韦虹在短期内借债数额巨大,超出家庭生活及一般经营活动的正常需要,债权人也无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以该案借款是韦虹的个人债务,老黄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最终判决驳回了债权人对老黄的诉讼请求。

压得老黄喘不过气的巨额债务就此解除,来自法律的确认终于卸下了他的沉重包袱,老黄对承办检察官感激再三。承办检察官说:“老百姓向法律寻求帮助,我们不能辜负他们的信任。”(文中所涉人员均为化名)(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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