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确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

今日镇江讯 在2017年预计达到22700元、同比增长8.5%的基础上,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今年将实现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前日,记者从全市今年首次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获得这一消息。

据市农委主任马国进介绍,2018年,全市农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新、高端、高效”(“三高”)为方向,以产业化、科技化、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生态化(“六化”)为路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除了上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之外,全年实现的主要目标还包括: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3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稳定在100万吨以上,确保口粮自给;家庭农场经营比重(含专业大户)达到45%;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9:1;创成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家以上;完成成片造林面积0.9万亩,新建绿化示范村20个,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5%以上;“三品一标”数量新增80个,产量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高效设施园艺面积1.83万亩、设施渔业面积1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2万亩;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6%,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3%,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占比达82%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在65%、95%以上,农机化水平达到83%;全市“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达标率达到80%。力争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10个方面,打造一批示范体、示范点、示范单位或示范项目等。

(全媒体记者 干光磊)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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