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再给予两倍的配套资金支持 镇江高新区打造人才“镇兴”行动升级版

今日镇江讯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近日,镇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印发《关于落实人才“镇兴”行动加快打造人才集聚创新发展活力标杆的政策意见》。该意见共17条,围绕贯彻落实人才“镇兴”行动,在全面兑现市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将在“双创”扶持、平台搭建、安居保障、就业落户等方面再给予最高两倍的配套资金支持。

对引进落户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镇江高新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3年免租载体以及科技金融、跟奖跟补、创新奖补等全方位政策扶持。对在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级、省双创计划的人才,给予最高550万元配套跟踪奖励;项目落户两年内,对高新区主导产业有突出贡献的项目,对其引进的高管及高端人才,给予3年内最高10万元/人·年的奖励。

为积极落实市大学生“聚镇”计划,镇江高新区实施大学生“才聚高新”(2021-2025)计划,对“双一流”高校(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和在镇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高新区企业就业五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分五年给予1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若在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再各增加10万元补贴;其他市外非“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在高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分五年给予25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对来高新区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落实市级给予三年最高15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租房补贴基础上,再增加300元/月生活补贴、200元/月租房补贴。

为扶持大学生创业,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在镇江高新区首次成功创业,在落实市级给予创业主体最高6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基础上,高新区将补贴标准提升至1万元,并根据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最高市区各1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首次创业,提供免费场地由市级不超过30平米提高至区级100平米,或享受不低于30%的场租优惠,或场租补贴由市级最高500元/月提高至区级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经评审的市级以上优秀创业项目或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根据获奖层级及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镇江高新区帮助申请最高5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为加快人才平台载体建设,镇江高新区对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可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经国家、省、市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单位,在落实上级政策基础上,按层次高低分别再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单个累计获得该类奖励不超过150万元;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在市级奖励基础上,给予1:0.5的配套奖励。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在高新区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人才载体,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的,可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支持;对新引进的孵化器运营机构,可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运营补贴,最长3年。

此外,镇江高新区还将在金融支持、安居保障、商办用房补贴、惠亲关怀等多方面给予人才全方位的奖励和服务,并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全媒体记者 姜萍 李强)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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