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平受贿案在南通开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微“南通检察”了解到,4月12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 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任剑平受贿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层层递进讯问,分组分类举证,全面详实地证实了被告人任剑平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任剑平,研究生学历,案发前任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5年至2020年春节前,任剑平利用担任丹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丹阳市副市长,丹阳市委常委、云阳镇党委书记,丹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丹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68万余元及3块翡翠、1块卡地亚手表。

被告人任剑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他在最后陈述环节向法庭表达了深深的忏悔,他表示,由于对自己要求的放松,使得自己背叛了共产主义崇高信仰,放弃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正确认真对待手中的权力,从而滑入了犯罪的深渊,对不起组织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和培养,悔不当初。自己认罪悔罪,接受检察机关所有指控,一定积极退赃,接受法律的惩罚。(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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