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句容市出台长江禁捕举报奖励制度

今日镇江讯  16日,记者从句容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涉渔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长江流域句容段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句容市实际,制定《句容市长江禁捕举报奖励制度》。

《制度》中明确了举报受理范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长江句容段采取“电、毒、炸”方式使用刺网、地笼网、簖网等各类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各类违法垂钓行为。贩卖、运输、经营、销售长江野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同时,公布举报方式及要求:1、举报人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句容市公安局“110”、市场监管局“12315”、市农业农村局“87302616”。2、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及时并尽量提供行政相对人详细情况,包括非法捕捞行为实施的具体时间、地点、行为人体貌特征及船只等信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拍摄现场视频或图片固定证据,以便核查;贩卖、运输、经营、销售长江野生水产品的要提供嫌疑人具体姓名、住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制度》中还明确了奖励标准,对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如下:举报在江中私设网具,经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每例奖励500元;举报在长江干流句容段水域非法捕捞行为,或句容辖区内河水域“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例奖励500元。举报在禁捕区内进行垂钓,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每例奖励200元;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部门现场查处的,每例奖励500元。举报贩卖、运输、经营、销售长江野生水产品的,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每例奖励500元。(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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