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科技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出炉

今日镇江讯 记者4月16日从镇江市科技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科技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构建“要素集聚、载体多元、服务专业、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将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成为创新创业的主阵地、创新模式的试验田、创业文化的引领者、新经济增长的动力源。

科技孵化载体是集聚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企业、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的重要阵地。《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围绕加快科技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实施“专业孵化载体建设、孵化载体绩效提升、孵化项目招引提速、在孵企业成长助力、科技金融有效支撑”五大行动,推动实现载体内新经济聚集、创新要素活跃、产业人才荟萃、服务完善便捷,打造集研发设计、创新转化、综合服务等为一体的高品质科创空间——

实施专业孵化载体建设行动。围绕四大产业集群、八条产业链创新需求,引导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集中优质资源,市区联动建设重点特色孵化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对择优选拔的重点载体,每年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实施孵化载体绩效提升行动。鼓励孵化载体加快提档升级,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孵化载体,以及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励。对孵化载体培育和引进高企按实绩给予奖补。

实施孵化项目招引提速行动。对孵化载体招引的头部企业、重大项目、高价值平台等,择优予以“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对新招引落户项目数位于全市前列的予以奖励。

实施在孵企业成长助力行动。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置专项项目,定向支持孵化企业研发创新。市科技创新券、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对孵化企业优先支持。支持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培训专业人才,举办交流活动。

实施科技金融有效支撑行动。支持投资机构投资在孵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奖励;对发生投资损失的,在各辖区风险补偿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不超过实际损失5%的风险补偿。对孵化载体组织融资对接活动,也给予一定补贴。

为推动意见落细落实,下一阶段市科技局将通过开展专题部署、加强考核评价、强化统筹协调,将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市区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发挥考核引领作用,通过“考核推动+政策拉动”,充分调动各地构筑“双创”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科技孵化载体的创新引领力、精准服务力和综合竞争力,全力构建镇江创新生态的比较优势,为产业强市和高质量发展集聚新动能。(全媒体记者 陈志奎 通讯员 陈丽明)

编辑:陈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