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郑伟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今日镇江讯  记者10月27日从丹徒法院获悉,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丹徒法院郑伟同志被评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郑伟,中共党员,1983年9月生,2006年底从武警部队退役后进入丹徒法院工作,成为一名司法警察。工作15年来,他一直战斗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受到法院干警和诉讼群众的广泛好评。多次被评为院“优秀法警”“先进个人”“服务标兵”及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优秀教员”,2020年荣获区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从“橄榄绿”到“天空蓝”,角色在变,初心不变。无论是刑事押解、协助执行,还是机关安保、安检值庭,郑伟都能够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标准规范、保障有力。精湛的业务技能是履行好法警职能的关键。进入法院后,郑伟始终保持当年在部队的优良传统和纪律作风,发挥自身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优势,连续数年为全市法院新警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多次被市中院授予“新警入警培训优秀教员”。(全媒体记者 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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