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年内将建立四级林长制 还有这些亮点

今日镇江讯   10月28日下午,镇江市政府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暨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提出到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副市长、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胡宗元参加会议并讲话。

经省林业局认定,截至2020年底,我市森林覆盖面积9.2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0.01%。全市有235座山体,山体中森林资源较为丰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我市已设立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市级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分别明确责任区域。成立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主要领导担任。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10月26日印发的《关于镇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抚育森林15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质量持续提升,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全面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高于3.3%。2025年后,全面深化林长制,全市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各级林长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等林业发展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研究决定林业发展重大事项,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灾害防控,强化林业行政执法,推行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等。

全面推行林长制暨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为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各部门将林长制和森林防灭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为镇江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应急管理局、镇江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集团和句容市政府作表态发言。(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通讯员 傅琰)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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