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检察院为异地务工人员护“薪”守“心”

今日镇江讯   “谢谢、谢谢……检察院不但为我们主持了公道,还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日前,以小刘为代表的10余名异地务工人员紧紧握住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9年10月,来自安徽的小刘通过招工启事联系到某鞋厂老板尤某,约定月工资6000元。可年底结账时,尤某以鞋厂业务量少、资金周转紧张为由,让小刘先行回家,并给其打了一个工资未结清证明,许诺过完年就结清。然而,直到2020年4月,小刘的1.3万余元工资宛如“石沉大海”,依然没有下文。

“这是辛苦近半年的‘血汗钱’!我是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打了好几次电话,一直找不到人……”在群众信访大厅内,小刘向接待人员道出了“苦水”。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情况后,先后向该公司负责人尤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小刘等17名工人的40余万元薪酬。可限期期满后,尤某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逃匿在外。

2021年3月,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尤某抓获归案。同年5月,该案移送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用工合同、计件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尤某向办案人员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并依法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尤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1年7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尤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至此,案件并未结束。检察官综合全案发现,小刘等人的家庭大多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家人不同程度存在就医或入学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小刘等17名工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3.4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还积极借助刑事和解平台,联合司法调解员多次走访涉案民工及被告人近亲属,促成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并达成和解,既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也有力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实现良好办案效果。

检察官提醒:遵守法律法规、将劳动者的各项法定权益落在实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也要注意收集、保留维权证据,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科学维权。(通讯员 王运喜 杜明利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干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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