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市区重要路段发现 市民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明显提高

董根年 孟宪阳 马镇丹 摄

今日镇江讯 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法规已在我市执行一年多,目前道路上驾乘人头盔佩戴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在市区主干道上对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进行了走访。

11月19日上午,记者分别走访了解放路江滨医院门口、中山东路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前和焦山路学府路路口等重要路段。

平均每个绿灯放行,记者看到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手数量都占到九成以上。做得最好的是外卖骑手,在当天不同路段记者看到,有30余位“外卖骑手”骑车经过时全部佩戴安全头盔。一位外卖小哥告诉记者,戴头盔和不闯红灯不逆行都是他们必须遵守的规定。在各个路口,交警对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市民依法进行处罚。

没有佩戴头盔的市民从年龄、性别来看并无特殊性与区分度。被询问不佩戴头盔的原因,他们都不好意思地表示:“有急事,忘了!以后一定会记得戴。”

在市中山路小学门口,市民吴先生刚送完孩子,只见他佩戴好安全头盔才骑上电动车。“佩戴头盔非常有必要,因为可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能差,一旦出事,骑行者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报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在事故发生时使头部受伤的重伤风险降低70%,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40%。从这个意义上看,头盔的重要性就相当于汽车的安全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骑电动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佩戴头盔。”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朱兆业告诉记者,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突出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开展“白+黑”查纠模式,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全时段头盔佩戴率;用好多维媒体平台,通过播放电动自行车事故视频让大家认识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

“同时,交警部门为了持续推进非机动车长效常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登记上牌管理制度,落实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和管理政策;实行常态化路面管理和专项整治攻坚相结合,充分发挥铁骑的机动性,开展非机动车违法的查处工作。”朱兆业介绍,今年以来,我市警方持续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并且强化隐患排查,通过漆画非机动车彩色过街通道、危险警示区域、归并开口等措施,持续优化非机动车的出行环境。(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陈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