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芳草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去年我市新增造林1.4万余亩

今日镇江讯   春风送暖,万物勃发,又到了植树造林好时节。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传出消息,去年我市组织开展义务植树79场次,新增造林14422.95亩,其中新造长江沿岸景观防护林1780亩,长江沿岸1000米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2800亩,超省林业局下达任务。19个省级绿美村庄全部通过验收,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5.57%。今年将完成造林总面积13850亩,完成长江两岸沿线1000米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面积2800亩。

开拓创新,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林长公示牌

促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2021年度,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级总林长,14位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市级副总林长。实行市级林长分区负责,将全市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重要山体等14个重点生态区域明确为市级林长的责任区。成立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23个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形成强大合力。14个林长责任区域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设立了林长公示牌。

全民参与植树造林

提质量,扎实推动国土造林绿化工作。2021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4422.95亩,其中净增造林1822.95亩,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4600亩,封山育林8000亩。全市新造长江沿岸景观防护林1780亩,长江沿岸1000米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2800亩。全市19个绿美村庄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上报完成森林抚育面积3万亩。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79场,植树7万余株,近1.5万人次参与;举办义务植树线上宣传活动32场,近5万人次参与。

城市湿地

强保护,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管好用好使用林地定额,全市未发生1起违规审核审批现象,审核审批合格率100%。修复湿地1602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0.3%,湿地保有量4.18万公顷。成立全国首个长江江豚保护联盟,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完成对句容市、丹徒区、镇江新区共6株古树的抢救复壮。

筑屏障,全面增强森林灾害防控能力。狠抓森林防火,全面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和“防火码”微信小程序,截至目前我市“防火码”新码启用率100%,APP用户报送量、启用量都位居全省第一;完成了森林防火火灾年控制率1.2公顷/次以下、受害率0.3‰以下、火案查处率80%以上的目标,已连续14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松材线虫病发生总面积、病死株数呈双下降趋势,美国白蛾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完善。

赤山湖森林步道(局部)

抓效益,充分发挥林业产业特色优势。全市现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中国镇江(新民洲)进口木材加工区成为后起之秀。句容茅山、天王等地形成了以乡土树种榉树为特色、国内有一定影响的苗木产业基地。全市发展林禽、林畜(草)、林药(花卉)、林菌、林茶等模式林下经济种养规模近30万亩。形成了句容樱花节、郁金香节、伏热花海等乡村生态旅游品牌,赤山湖森林步道、圌山森林步道入选第一批江苏森林步道名单,预计全年林业总产值将超395亿元。

挖掘潜力,今年完成造林13850亩

2022年,我市将不断挖掘造林潜力,完成造林总面积13850亩,完成长江两岸沿线1000米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面积2800亩。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新建省级绿美村庄20个。全面开展大运河文化带造林绿化,因地制宜选择大运河适宜树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项目。

全民参与植树造林

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业,加强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全市林木种苗面积达24.24万亩以上,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41.19万亩以上,林业总产值超400亿元。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开展长江省级重要湿地巡护监测,加强湿地保护小区管理,搭建湿地智慧监管平台。

最是一年春光好,又到植树造林时。在第44个植树节来临之际,镇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介绍,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要根据自身情况,将义务植树与公园、校园、庭院等绿化相结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做到错时、错峰、错地有序开展线下植树活动。

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适龄公民可以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履行法定植树义务,使义务植树常态化、公民尽责多样化。

为满足公民通过捐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需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具备公募资质的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公民捐资履行植树义务”项目,接受公民义务植树捐资,捐资款项存储在慈善总会专户,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用于镇江市域义务植树和绿化造林项目,并接受社会监督。

义务植树捐资二维码

公民可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进行捐资植树,并获取市慈善总会电子捐赠证书。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捐资60元及以上,折算完成3株及以上植树任务。捐资人可凭市慈善总会电子捐赠证书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获取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一份(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联系电话:88877840)。(许光临 方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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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的由来

我国的植树节,因时代的演变,先后作了3次改定。

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规定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每年举行植树节典礼并开展植树活动,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如期参加。自此我国有了植树节。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3周年,国民政府举行了植树仪式。以后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把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加速祖国绿化,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确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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