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

今日镇江讯  今天(6月16日)上午,丹阳法院审理宣判了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宗某以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集资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1100余万元,予以追缴、责令退赔。

被告人宗某,江苏省高邮市人。2015年以来,宗某伙同他人开设丹阳宗仁堂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仁堂公司”)、镇江众爱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并在丹阳市访仙镇、陵口镇等地开设门店,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明知公司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明显不能支付全部本息的情况下,先后推出购买黑白肽等各类保健品返利,购买旅游、体检服务返利,入股众爱生鲜超市有限公司返利等多种投资项目,承诺按期向集资参与人返还本金、给予利息或免费提供产品、服务,并通过招聘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召开健康讲座、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骗取广大中老年集资参与人的信任,共向915名集资参与人吸收投资本金12667563元。集资款项主要用于发放之前的集资参与人的返利,该模式的本质属于借新还旧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019年12月左右,因资金链断裂,造成915名集资参与人投资本金损失11343617元。宗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钱东升 全媒体记者 董礼)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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