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8、9号,高考时间确定!关于报名资格、志愿填报看这里……

今日镇江讯   省教育考试院17日发布《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高考时间为6月7、8、9日。

我省今年将继续自行组织高考命题,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文科类、理科类考生3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3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上保持稳定。在违规处理上,进一步明确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属于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在组织管理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以及各高校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高校招生计划分科类公布。其中,公布文科类、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时,由招生高校依据培养目标、生源情况等,自主确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及等级要求。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来源:新华报业网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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