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攻坚办督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今日镇江讯  连日来,市攻坚办督查组前往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等地,就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太湖流域入河排口分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现场督查。

督查组首先赴丹徒区,对某太湖流域入河排口整治现场实施检查,督查组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要加大对周边排污口及源头企业的巡查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周边企业偷排违法行为。

在句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督查组实地查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设备运行、出水水质等情况,认真听取现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结合现场督查结果,就如何开展下一步整改工作,督查组要求,要认清当前环境形势,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就当前形势而言,时间不等人、形势不等人、机遇不等人,我们要将改善环境质量变为自身的行动自觉。要攻坚克难,锚定年度目标不放松,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绿色发展的发展观。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在想方设法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的成效即环境质量的改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治污攻坚体系建设。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委、政府是治污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督察组表示,要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治制保护生态环境;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要坚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主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媒体记者 单杉 通讯员 成鹏 李媛)

编辑:陈路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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