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 我为镇江旅游作代言,快来当“镇江文旅推介官”

有这样一座古城

运河在它臂间浩荡

长江在它脚下雄浑

江河交汇,南北交融

自古而今有说不尽的风雅柔情

数不尽的美好风物

京口三山甲东南

金山绮丽,焦山雄秀,北固山险峻

满眼好风光

西津渡“一眼看千年”

江南第一大碑林

《瘗鹤铭》原址

它有很多的名字

中国醋都

城市山林

天下第一江山

都不足以概括它

它就是镇江!

为了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进一步打响“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城市品牌,提升“相约福地 才聚镇江”品牌效应,充分调动全网参与文旅实践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介,推介镇江,邀请一批导游、学生、短视频创作者以及热爱镇江旅游的市民,参与“‘我为镇江旅游作代言’——‘镇江文旅推介官’选拔活动”。

通过自制推介视频向全网推介镇江的好去处、分享镇江特色旅游路线,以这种广发“邀请函”的形式,打卡镇江,品味镇江,宣传镇江!

01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江市委网信办、共青团镇江市委员会、镇江市旅游协会

协办单位: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镇江文广集团《镇江壹周》

02 “推介官”主要职责与权益

1. 作为我市文旅宣传大使,根据我市文旅宣传推介需求,参与国家、省、市级文旅宣传推广活动;

2. 利用个人社交账号,围绕镇江特色文旅资源,创作具有我市特色的文旅宣传作品,不少于12篇为原创作品。

个人社交账号粉丝量较少的,可由主办方将视频作品通过媒体平台传播。

1. 入选“镇江文旅推介官”,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聘书,为期一年,结束后为每位推介官提供一份聘用期职业鉴定;

2. 向每位文旅推介官发放宣传推广工作津贴6000元

3. 价值千元的“宜游镇江文旅大礼包”(含景区门票、民宿入住体验券,每次使用后需帮助旅游企业在本人社交账号上发布一期原创游记或视频);

4. 市文广旅局帮助“镇江文旅推介官”协调不涉密的景区景点、名人故居、工业旅游区等点位的进入拍摄事宜;

5. 优先参加各级文广旅、网信办、团委系统的各项表彰评选。

03 参评要求

Vol.1/   作者要求

1、选拔对象:

导游讲解员群体

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讲好镇江旅游故事”。

社会群体

各行各业热爱镇江旅游和短视频创作的市民,拥有一定粉丝,自带较大流量的创作者、主播以及媒体记者。

大学生群体

在镇高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通过他们的“视角”去讲述镇江旅游故事。

2.作者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3. 熟练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微信等国内知名网络载体并拥有个人社交账号的人员优先;

4. 具备旅游产品实地采风能力,围绕镇江风光、人文历史、网红景点、研学旅游、工业旅游、美食体验、红色旅游、东亚文化等主题,并能够现场推介,有表演艺术才能的优先。

Vol.2/   作品要求

1. 参评作品须与镇江文旅元素有关,可自行命题;

2. 作品要求富有创意、积极向上,兼具知识性、趣味性,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 作品要求彰显本土元素,融合镇江的历史和人文特色,展现我市文旅的独特魅力和发展成果;

4. 作品要求题材不限(演讲、探访、歌曲、舞蹈、视频制作等形式均可),风格不限,便于传播。

5. 作者需要入镜(风光、美食类视频除外),视频作品为MP4或mov格式,时长不少于1分钟,不超过3分钟。

Vol.3/   评比规则

百分制

内容60分,要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有趣味性,有吸引力;

形式20分,要求形式多样,富有创意;

影响力20分,在平台发布后的点赞、转发、评论数等。

04 阶段设置

1、海选

2022年8月19日—9月11日,选手将推介视频报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1203869851@qq.com,注明作品名称、简介、姓名、联系电话。并加上“我为镇江旅游作代言”话题发布,发布平台不限。

2、初选

9月13日,由主办单位共同成立评审组,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选出20位入围选手。

3、路演

9月24日,主办方推荐镇江特色旅游产品,选手根据命题准备路演。20位选手通过宣讲推介、互动访谈、视频展示、经历分享等形式,展现各自风采,推介镇江旅游。最终选出10名“镇江文旅推介官”,另10名为提名奖。

4、收尾

9月28日金山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开幕式现场,向选拔出来的10名选手颁发“镇江文旅推介官”聘请证书。

05 其他要求

1. “镇江文旅推介官”对其自主创造的录制参评作品拥有署名权,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等不再另行付费;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2. 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

3. 对于不如实填报报名信息的人员,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入围“镇江文旅推介官”的,须追回其荣誉证书及奖品。

4. 本次活动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冯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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