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 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今日镇江讯  为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我市将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记者8月25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8月27日至9月15日,我市将暂停办理全市医保参保缴费业务,9月15日9:00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此次信息平台切换工作涉及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为确保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顺利上线,市医保部门全面梳理各项征缴规则,联合税务部门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全省测试环境搭建,全流程组织业务功能测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8月27日9:00至9月15日9:00,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线上业务办理渠道(“镇江智慧医保”网上办事大厅、“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暂停单位和个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含在职转退休)、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等相关公共参保征缴业务。各级税务部门及代征代办机构,包括税务驻医保窗口、商业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暂停办理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9月15日9:00起,我市将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参保征缴功能上线后,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功能将更加完善,单位经办人和参保人办理参保征缴业务会更便捷。同时,本次上线也将为我市医保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为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权益,8月份核定未扣款的医保费征缴计划缴款期限延长至9月30日。因系统切换上线导致未能按时缴费,在系统上线后至9月30日之前缴费到账的,个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参保征缴功能上线后,单位新增的职工今年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按月缴费,缴费到账后按月进行个人账户划入。

市医保部门提醒,各参保单位务必于9月15日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单位网上实名注册。业务办理恢复后,可凭江苏政务服务网认证信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在线办理参保登记、变更和缴费基数申报等征缴业务,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原镇江“智慧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参保征缴业务停止运行。业务停办后,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编号将发生变化,如需了解新医保编号可联系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征缴功能上线后,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镇江市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镇江市税务服务热线0511-12366。(通讯员  李翔 宋扬 全媒体记者 古瑾)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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