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维护发明人“金点子”

4月26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江苏公布2017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专利、海关、版权、商标等诸多方面。执法部门铁拳出击,切实维护“金点子”发明人的权益。

“出租车合乘系统”专利之争

现有技术中由于对拼车时的情况不能很好地记载,使得后期容易出现纠纷;兼之拼车效率不高,且占据了大量的存储空间,连续记录导致数据量过大使得后续的检索、查证工作量巨大。请求人南昌市大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一项“一种出租车合乘系统”专利,并于2015年7月22日获得授权。该发明通过在车顶显示器上显示乘客目的地的技术方案,提高了拼车效率。

大新公司认为被请求人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有滴”网约车平台及多功能屏的“合乘功能”,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大新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向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处理请求,要求责令有滴公司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全面覆盖的专利侵权判断原则,认为被控侵权产品缺少“快速按键”的必要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关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专家认为,本案处理结合具体的技术使用环境,认识技术效果的典型做法,有益于丰富我国专利执法实践。

揪出仿冒“国际知名化妆品”李鬼

2016年11月底,南京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在淘宝网店铺“名批发”购买的化妆品“海蓝之谜”可能是假货。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联合南京市食药监局组成专案组,奔赴福建省厦门市某居民楼内,现场查获大量无中文标识的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涉及纪梵希、祖马龙、海蓝之谜、科颜氏、馥蕾诗、SK-Ⅱ等六个品牌化妆品。经认定,上述化妆品均为假冒。

联合专案组共抓获谢某某等嫌疑人员10人,其中4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成功捣毁了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生产假冒化妆品包装材料窝点1处、存储假冒化妆品膏体液体仓库1处,缴获假冒的各类名牌化妆品20000余件、制假设备6套、假冒化妆品包装材料20余箱,涉案价值高达3000余万元人民币。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假冒国际知名化妆品案,涉及原料及包材生产、储存、成品销售等全产业链,犯罪行为发生地横跨五省市,社会和经济危害性巨大。本案的成功侦破,充分体现要加强行刑衔接,只有在南京市食药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下,才能真正从根源上遏制仿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案高发的态势,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品牌合法利益。

网络游戏“外挂”也不能侵权

2016年10月,淮安市版权局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网络游戏外挂侵权案件。该案经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发现谢某自2013年以来, 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明知是破坏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技术保护措施的程序软件,通过互联网以160-2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丁某,丁某伙同李某代理销售。该软件程序为谢某编写,至案发时已非法获利近120万元。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谢某编写的该款网络游戏程序,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了《御龙在天》网络游戏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属于网络游戏“外挂”。经版权局调查取证,确认谢某编写并销售了《御龙在天》网络游戏程序软件,其行为未得到《御龙在天》网络游戏著作权人的许可。

2017年11月23日,淮安市版权局认定谢某的行为违法,构成侵权,对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99340元整,没收其笔记本电脑一台。

该案为江苏省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其办理开创了江苏省内公安机关向行政机关成功移送案件的先河,成为两法紧密衔接的典型。

此外,还有像“跨境出口假冒‘CONVERSE’商标运动鞋案”“镇江‘10·26’网络销售侵犯复制案”“汪某等人销售假冒云南白药创可贴查处案”等的处置,也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成果,有利于营造激励创新、规范竞争、公平竞争的氛围,引领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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