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推出交通执法“1+N”预警机制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平稳

今日镇江讯   作为全省内河水突发事件“1+N”应急处置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日前,市交通执法支队印发《镇江市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指挥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制度》旨在规范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水上应急指挥中心(“1”)的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作用,使有关单位、部门、船舶和人员(“N”)及早采取措施应对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和潜在危机,有效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险情及事故发生的活动。

《制度》规定了内河水上交通预警信息主要来源包括:气象、水文部门信息预报;水上交通险情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信息报告。将安全预警分为航道船舶密集预警、枯水预警、洪水预警、气象灾害预警四个类别。根据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环境安全的紧迫程度、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即红色(一级)预警、橙色(二级)预警、黄色(三级)预警、蓝色(四级)预警,并为各级别的预警情形提供了对应的防御指南和响应措施。

《制度》明确了市交通执法支队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全市内河安全预警工作,设有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负责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各类别安全预警的评定、变更、终止和发布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预警信息做出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按预警等级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记者获悉,建设综合智能的“一体化”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合纵连横的“1+N”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协同高效的“规范化”应急搜救体系作为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目前正稳妥有序地逐步推进中,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巫建文)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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