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今日镇江讯 近日,从丹徒区人社局获悉,该区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有了提高,标准由之前的869元/月调整至902元/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于2022年8月起,统一提高《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施前后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标准由之前的869元/月调整至902元/月,并同时补足调整等待期内金额的发放。(张振恺)

编辑:朱超

审核: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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