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吊销还敢开车?警方“人脸识别”系统锁定他

今日镇江讯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后,还敢继续开车?如此侥幸行为终究瞒不过警方的“车像、人脸识别”智能系统。日前,润州交警大队接连查获2名胆大的驾驶员,依据《道路交通法》,他们的行为将被科以更加严厉的处罚。

9月13日,润州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利用集成指挥平台车像、人脸智能分析模块,研判后发现苏H8T**0驾驶员“人脸识别”为驾驶证吊销人员韩某。此时,韩某正在镇江城区内行车。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轨迹研判,当日下午,正在驾驶苏H8T**0的韩某途经润州辖区某路段时被警方现场拦停。

被查获后的韩某,对其在驾驶证已经吊销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9年韩某因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已被警方吊销驾驶证。

同日下午,警方集成指挥平台车像、人脸智能分析模块“示警”——苏L950**出租车驾驶人员的人脸识别为驾驶证已被吊销的陈某某。随后警方依行车轨迹研判,在京口路将此车拦停。查获后,该车驾驶人出示他人驾驶证试图蒙混过关,在民警的严厉批评下,终于承认自己叫陈某宏。警方平台查明:陈某宏在2019年3月因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苏L950**为陈某宏今年7月从某的士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准备给其女儿营运。但由于女儿驾驶水平不过关,便一直由陈某宏本人驾驶,驾驶期间使用他人滴滴进行网络接单。

警方提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2名涉嫌违法的驾驶员正依法接受处理。

据统计,9月份以来,润州交警依托“车像人脸识别”智能系统,已查获5起驾驶证被吊销以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查获3起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7起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违法行为。(通讯员 孟宪阳 全媒体记者 翟进)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作者: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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