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

今日镇江讯  近日,江苏丹阳警方与群众一起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鹰,并移交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月31日19时许,丹阳市公安局导墅派出所接到一起特殊警情,报警人称,家里的老人捡回来一只受伤的鸟,疑似是国家保护动物。

值班民警王建军接警后迅速赶至报警人家中。经询问,当天傍晚,报警人82岁的奶奶袁某在村里散步,走到一池塘附近时,听到塘中有较大的扑水声。老人赶紧来到塘边仔细查看,发现池塘里有一只大鸟在扑腾,溅起阵阵水花。袁某以为是一只“猫头鹰”,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不便下水,于是她赶紧去附近寻求帮助。后来在村民的帮助下,受伤的大鸟被成功救起。袁某发现鸟身上有伤,无法起飞,便将鸟带回家,先放置在家中原先养鸡的竹笼里。等到孙子(报警人)回家后,通过网上查询,觉得疑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鹰,便赶紧报了警。

昏暗的灯光下,王建军发现受伤的大鸟体长大约有50厘米,全身羽毛为灰褐色,并有暗褐色横斑,翅膀处有些白色羽毛相间,爪子锋利,眼神机警。他立即向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在电话中将受伤鸟类的情况告知对方。

11月1日一大早,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袁某家中,发现老人救助的鸟类确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工作人员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感谢,袁某则对自己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而感到高兴:“我只知道是只鹰,没想到还真是国家保护动物!”随后,工作人员将这只苍鹰送至镇江伯先动物医院,检查后发现,苍鹰仅右侧翅膀有损伤。经治疗后,目前已经放归野外。

据了解,苍鹰为一种中小型猛禽,分布于北半球大部分地区,我国各地均有分布,主要栖息在不同海拔高度的针叶林、混交林和阔叶林等森林地带。(记者 景泊 通讯员 胡加轩 徐斌)

编辑:黄昕彤

审核:解斐

(作者: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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