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期待更高质量的“带娃”服务

□谭艺婷

3岁以下的娃娃谁来带、如何带?最近,我市媒体报道,由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的《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将于12月1日发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做好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婴幼儿可享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托育服务,这是我市继《托育合同指引》后,又一次在全省率先发布托育机构服务地方标准。更高质量的托育服务被我市广大家庭所期待!

现实在召唤,民生所需。快节奏的都市生活,带好家家户户的小宝贝,是广大市民特别是广大职工家庭的“急难愁盼”。当下有托育服务需求的家庭很多,情况不尽相同。有的是夫妻俩都来自外地,平常没有老人搭把手带娃,全靠自己张罗,上班期间把孩子送到托育中心是日常的刚需。也有的家庭,孩子父母考虑“隔代亲”的陪伴质量,倾向把孩子送去托育机构,希望能接受更规范、科学的育儿服务。托育的缘由多元化,带好小宝贝是千家万户共同的心声。

提供服务、建章立制,大力发展普惠性高质量托育机构。为破解带娃难题,实现幼有所托,目前我市已经建成了30家普惠托育机构。有了服务阵地的同时,如何真正保障托育服务的规范性、安全性,杜绝违背道德与法的行为发生,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和监管当属重中之重。今年4-6月,卫生部门就地毯式、多轮次对我市托育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如对未备案托育机构开具罚单。随着明年我市托育新规的实行,行业监管的精准度和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相信对托育行业的服务评判标准的重点也将从“合格”转向“优秀”。

面对如今家庭多元化的养育需求,有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以实力举措助推着托育机构和行业多元化高质量发展。作为参与主体的广大托育机构和市民家庭,也应积极了解行业标准和规范,从自身做起,和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朝着一个方向构建起更积极的托育环境,为精心呵护好祖国的花朵们贡献力量、尽到责任。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朱超

审核:沈菲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