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发展 倾情为民 写就镇江检察最美答卷 ——2022年全市检察工作回眸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奋进“十四五”关键之年。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9262件,20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5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一张张承载着使命和荣光的检察“答卷”,在全市检察人的砥砺奋进中挥笔而就……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中心大局

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为大局服务,始终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使命,强化能动履职,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市检察院积极落实市委“镇合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要求,专门出台检察保障二十条措施,着力打造“镇合意·检先行”服务品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作出承诺、整改到位的6家企业、13名经营者依法宽缓处理。扬中某涉税犯罪民营企业经合规建设,企业负责人被不起诉后抓生产促发展,年销售额倍增。企业合规工作得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合规改革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深化推进合规改革工作决定,企业合规镇江实践获评“全省护航民企检察工作贡献奖”。

财产安全是企业干事创业的基本保障,企业吃下“定心丸”才能安心谋发展。聚焦侵商害企各类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7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38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6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9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此外,两级检察院还进一步优化检察供给,设立民企经济犯罪风险防控中心,建立检察讲师团,走访企业65家,开展送法进企25场,与全市工商联建立护航民企协作机制,获评全国典型事例,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联合授予示范单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联合公安、生态环境部门成立融合战队,开展打击危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1人;主动参与长江大保护,起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犯罪104人,1起非法捕捞案入选全省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并举,打造水陆立体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督促修复土地、水域110亩,治理固废2.7万吨,放生各类鱼苗、成鱼900余万尾……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美丽镇江建设增色添彩!

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天工集团党委书记、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工国际董事局主席朱小坤

扛起职责使命

在维护长治久安中贡献检察力量

长治久安,国之所愿,民之所盼。

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是全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一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20人,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大排查,57件风险案件落实防范措施,19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人,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1人,坚决筑牢政治安全屏障。

平安,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群众享安宁”,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犯罪157人,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的多发性犯罪1115人,起诉黑恶犯罪47人,对全国、省挂牌督办的2起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聚焦“疫情要防住”,起诉涉疫犯罪10人,1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跟进“发展要安全”,组织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8人,制发检察建议64份,督促消除安全隐患150余处……检察人用忠诚履职维护社会稳定,守护公平正义!

在坚持对重罪案件该捕即捕、从严追诉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在当宽则宽、应用尽用的同时,更加注重认罪悔罪教育和法律政策宣讲,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在“善治”轨道上阔步向前。

一年来,共对轻罪案件不批捕400人,不起诉804人,运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对被不起诉人训诫545人,组织参加公益服务109人,移送行政处罚365人,诉前羁押率降至17%,认罪认罚适用率92.8%,一审服判率98.7%。深化检察听证,对76件有争议、有影响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晒出”办案过程,“亮出”处理依据,把听证会做成“法治课”,推动法润民心。注重治罪与治理同步推进,紧盯案件中暴露的风险隐患,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7件,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5件。

开展反诈宣传上公交活动,把老年乘客居多的20余辆公交车打造成流动的“普法课堂”

坚持人民至上

在增进民生福祉中释放检察温度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

“社保基金关系着国计民生,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在个案办理中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传递了检察温度。更可贵的是,他们还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展现了检察担当!”全国人大代表、丹徒区世业镇副镇长聂永平这样评价润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社保诈骗案。这起案件正是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

民生所望就是检察所向!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生存发展“头等大事”,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钱袋子”等身边的安全。针对食药安全痛点,开展“消字号”产品、散装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3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件,并探索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者“痛到不敢再犯”;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255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9人。张某某等9人大量销售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胶囊,严重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检察机关在对该案提起公诉的同时,诉请法院判令9人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290万元,获判决支持。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心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倾心守护“一老一小”:重拳整治养老诈骗,起诉以养老项目、养老产品为名欺诈老年人犯罪35人,开发区检察院开展小微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推动5家非法经营机构关停,12处违规场所落实整改。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性侵、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批捕58人,起诉76人,对主观恶性深、造成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纵容,起诉29人;对轻微犯罪不批捕4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48人;坚持融合履职,聚焦家庭监护失职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33份,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覆盖全市中小学,以法治雨露润泽祖国花蕾。倾力为劳动者护“薪”,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人,依法支持起诉223件,追讨薪酬542万余元,化解群体性欠薪纠纷50起,切实守住劳动者的“血汗钱”。

让司法更有温度,让正义更快抵达!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920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包案办结首次信访70件;向因案致贫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466万元,我市司法救助率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被授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举办“青春闪耀 奋进有我”全市检察好故事讲述会,讲述检察机关捍卫正义、守护民生的暖心故事

强化法律监督

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展示检察水准

2022年9月14日,最高检发布8起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镇江检察办理的督促整治长江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作为江苏唯一案例入选。

这是检察机关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鲜明例证!一年来,两级检察院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做到“大案”办好、“小案”办精,更好地推动法治镇江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共监督立案、撤案324件,纠正漏捕、漏诉7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56件;落实诉前主导责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24次,自行补充侦查290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3件,提出纠正意见29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6次,实质性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46件,检矫智能互联系统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民事检察是和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最全面、最充分的一项业务,共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9件,对裁判正确、程序合法的申请监督案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2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6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8人,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亮剑虚假诉讼,监督纠正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领域“假官司”17件,移送犯罪线索7件,坚决打击“以法之名行恶之实”。

行政检察具有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双重作用,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2件,采取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3件,促成一起历时6年的退休金核定行政争议案妥善解决,2起案件入选全省行政检察示范性案例。句容市检察院、丹徒区检察院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执行专项监督,推动“一揽子”化解争议纠纷83件,34名被执行人恢复征信,40名被执行人解除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坚持诉讼不是目的,把诉前维护公益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加大诉前磋商、整改力度,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30件,推动99.5%的问题诉前解决;探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会同统战部门首聘100名公益保护志愿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出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意见,持续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凝聚更大合力。

突出政治引领

在深化从严治检中提升检察形象

事靠人为,业由人兴,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讲政治”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第一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员政治轮训,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深化“融党建”工作,开展“党建红检察蓝”主题实践,以高质量党建为检察工作定向领航,润州区检察院“红润金山”入选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把基层院建设、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激活检察队伍“一池春水”。市检察院专门出台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办法,指导基层制定问题清单、细化攻坚方案、确定品牌项目,3项工作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丹阳市检察院获评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润州区检察院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督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专门出台“镇星”人才砺剑计划,建立“1+3”配套机制, 1人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库,2个办案团队荣获省级表彰,3人荣获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4项课题获最高检、省检察院立项,14项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期刊录用。

严管就是厚爱,用“铁规矩”约束“检察人”!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出台监督执法、规范司法6项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9件,对2021年以来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8件问题案件全部限期整改。

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1次,9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全部妥善办结;深入开展“请代表监督、让人民满意”两院行,组织专题联络活动48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视察观摩、见证司法活动988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6场次,办理律师控告阻权案件18件……全市检察机关努力以各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全面感知、有效监督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逐梦扬帆启新程 笃行实干谱新篇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融入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为“镇江很有前途”加快跑进现实注入法治动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通讯员 汪兴东 高光治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朱超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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