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保障大气环境提质

今日镇江讯  省大气办发布《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等级至橙色预警的通知》,通知要求自1月7日10时起,将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管控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

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省厅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控方针,主要领导直接部署,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组织21支执法队伍,利用走航监测、无人机巡航等技术手段,精准锁定高值点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镇江新区国控站点周边镇江光大环保有限公司、金东纸业有限公司等排放大户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督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我市宏顺热电、苏亚迪碳材等大气重点排放单位橙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各板块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别带队,对辖区内管控清单内排放大户开展督查,以大户减排保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出动121人次,检查点58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23个,如喷漆房作业时未密闭且污染设施未同步开启,建筑工地存在大量裸土未覆盖,焊接烟尘未收集到位呈无组织排放等。其中未落实管控企业点位数2个,主要为现场存在垃圾转运产生大量扬尘且未配备降尘措施,部分地块进行土方作业且未配备降尘措施等。

目前,我市各项管控执法检查行动仍在进行中。(全媒体记者 单杉 通讯员 李媛)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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