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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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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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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专职辅导员岗位(1-3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2.4-6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3.7-8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其他条件: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2月8日9∶00-2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2月8日9∶00-2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2月8日-2月2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2月8日9∶00-2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2月8日9∶00-2月2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时,须填写高中毕业之后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并注明符合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条件、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毕业院校的院级党委出具证明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入党时间或预备党员时间(具体到月)。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或预备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等)出具证明;具有院级(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2月22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专职辅导员岗位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专职辅导员岗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专职辅导员岗位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专职辅导员岗位提供)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语言等级证书等)。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过者,江苏科技大学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专业测试(4-7号岗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上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专业测试(4-7号岗位)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去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专业测试(4-7号岗位)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专业测试(4-7号岗位)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进行公布。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方式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专业测试(4-7号岗位)

报考4-7号岗位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

须参加专业测试的岗位(4-7号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

其他岗位(1-3、8号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我校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1-3号岗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拟聘用其他岗位人员(4-8号岗位):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036(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84401068(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科技大学

2023年2月3日

02



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和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雇员3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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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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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辅警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雇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雇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或雇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辅警、雇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辅警试用期6个月,雇员试用期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投递报名表(详见应聘报名表)。

报名咨询及投诉电话:025-83524165、414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省公安厅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其中,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体能测评

应聘省看守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局辅警岗位需参加体能测评并成绩合格。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志愿岗位的资格条件,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四)此次招聘由江苏省公安厅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3



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6人。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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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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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

管理所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6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无户籍限制;

(二)年龄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社保符合退休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御桥巷10号,区城管局二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城管局咨询电话:0511—85622061;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5282220;投诉电话:0511-12388。此公告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3年2月9日


04



润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润州区委办、润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人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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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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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润州区委办、润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详见《镇江市润州区残联社会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润州区残联二楼办公室(御桥巷5号)。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镇江市润州区残联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1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当场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考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布。面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同分,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残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和监督电话:0511—88055989。

此公告由润州区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1.镇江市润州区残联社会化用工招聘岗位表


镇江市润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8日


0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

2023年社会招聘公告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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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快快告诉

身边需要的人吧!




来源: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公安微警务、润州区人民政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编辑:毛蕴劼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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