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防工程使用违规!我市民防部门怒了,责令整改!

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近日,市民防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违规使用人防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违规使用人防工程,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落实《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人防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对违规使用人防工程行为进行纠正,逾期不纠正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建立“发现及时、核查高效、快速处置”的响应机制,形成依法使用、依法管理人防工程的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中,通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查、现场巡查等环节,人防部门发现臻岳君庭、裕隆雅居、九润国际等楼盘人防工程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主要是改变使用用途、改成储存室等违规行为。为此,我们已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约谈,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正处于整改阶段。”市民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该负责人表示,人防工程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是重要的国防战备资源。《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明确规定,依法结建的防空地下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由人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3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他们继续做好违规使用人防工程单位的整改跟进工作,确保实现人防工程的防护效能。(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通讯员 刘坚 刘小明)

编辑:缪小兵

(作者:方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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